跑到大医院去看病,然而却被那些所谓的“热心人”给领进了小诊所,不仅白花了钱,并且还很有可能延误病情。就在最近,贵州、福建、浙江等好多地方都连续传出了“医托”骗局,受害者既有先天性心脏病患儿,又有听力障碍老人,骗人的手段各种各样,甚至有的还转移到了线上。
公立医院门口的热心人
公立医院那儿,在贵州贵阳、六盘水等地的附近,“医托”活动是很频繁的。网友黄先生拍到,有一位有着听力问题的患者,被带到了小诊所,支付了将近4000元药费。还有另一位带着孩子看先心病的家属,同样被“医托”,以“中药能调理”这个理由骗走了。这些“医托”常常是以患者或者老乡的身份出现,专门挑选那些正在挂号排队、脸上显露出迷茫神情的人下手,用“我也有这病”“这医生更厉害”等这样的话术,把人哄骗到没有资质的私人诊所。
存在这样一些人,他们被称作“医托”,常常是两人构成为一组。其中有一人会混入处于挂号状态的队伍当中,另外一人还会在等候就诊之处去伪装成病友。浙江某区域包含妇幼保健院的门诊部主任孔芳有着相关介绍,而这些“医托”手上基本都持有病历以及挂号单,就算被识别破露破绽败露之后,也会坚定地拒不予以承认。鉴于其具备流动性极其强大这样的特性,哪怕医院保卫科已然发现存在异常情况,然而也很难在现场获取证据去进行约束。
网上网下骗术翻新
把线下蹲守这一方式排除在外,“医托”已经偷偷潜入到了网络当中。有福建的网友,在12345平台进行投诉,当这位网友陪着母亲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看病的时候,被一男一女纠缠住,而后被欺骗到了另一诊所,最终支付了2800多元的药费。事情发生之后发现,像这样的“医托”,还借助社交平台的评论、私信来推荐诊所,其受害者分布在多个不同的地方。
处于线上的那种骗术是更具隐蔽属性哒,有那些不法分子利用患者针对病情所产生的焦虑情绪,于健康类帖子下面留言,把自己伪装成所谓的“治愈者”去分享经历,进而诱导患者进行私聊,一旦成功建立起信任关系,就会将患者引导至指定的诊所,这样的一种模式避开了医院安保所涵盖的监管范围,致使普通患者更加难以进行防范哟。
诊所里的高价药与夸大治疗
由黄先生揭露的那案例表明,诊所所开出的那些药大多是中西药混合而成的,其中西药价格较为低廉,然而中药成分被粉碎之后,使得患者根本就没办法辨认出来。有一份看上去平淡无奇的药包,其收费却高达数千元。浙江的那位五十多岁的患者受骗之后回来复诊,孔芳看到,诊所给她做了诸如微波、激光等各种各样杂乱无章的治疗,还把轻微问题进行夸大,致使患者一直处于紧张状态,不停地反复就诊,最终花费了更多的钱。
更为严重的是,先心病这一类重大疾病,本应当借助科学诊疗方式来处理,然而却因“医托”的误导,无奈地采用中药实施“调节”,如此一来,病情较轻的话,便会延误手术时机,病情严重的话,就会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。再有,这些诊所当中的大多数,并不具备应对复杂疾病所需要的设备以及能力,可是却胆敢收治危重病人,这种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是极高的。
取证难处罚更难
何婷婷,这位六盘水市钟山区卫生监督站的副站长坦言,在执法期间存在着两大突出难点,其一在于取证艰难,众多受害者于事后并不愿予以配合,其二则是患者们主动举报的意识薄弱。于黄先生所举报的案例当中,当执法人员抵达现场之后察觉到,该诊所处主要所存在的问题仅仅只是“未按照规定去填写病历资料”,因而仅能够针对此情况进行立案,却难以触及到核心的欺诈行为。
具有法律专家身份的胡晓翔明确指出,“医托”这种行为所涉及的是多个部门的管辖范畴,从1998年发布的《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 严厉打击“医托”违法活动的通知》,再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第二十三条“扰乱单位秩序”相关内容,均存在着与之对应的规定,然而在实际践行过程里,因为证据链处于不完整的状态,所以常常没办法实施有效的惩处,合法的行医者还有可能牵涉到夸大宣传以及不正当竞争之类的问题,这便需要卫健、市场监管、公安等多个部门展开协同工作才可以。
多部门联动才能治本
今年3月,国家卫健委等十个部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表示要严厉打击“医托”行为。胡晓翔觉得,这一举措直接命中痛点,原因在于“医托”现象属于复合型违法行为,它涉及到欺骗财物、扰乱秩序以及虚假宣传等方面,仅仅依靠卫健部门是没办法彻底根治的。
从地方实践来讲,浙江的某一家妇幼保健院,联合公安部门,成功打击了一批在院内活动的“医托”,这证明多部门协作是有成效的。然而专家着重指出,除了要加强执法力度之外,还需要做好针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,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了解正规的就医流程,进一步增强警惕意识。唯有监管人员做到“多跑腿、多观察”,并且及时移交相关线索,才能够让“医托”没有藏身之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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